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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尼泊尔大使张茂明在尼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大道同行命运与共》

来源:(驻尼泊尔大使馆) 2026-07-30 22:54

2026年7月30日,驻尼泊尔大使张茂明在尼泊尔主流媒体《新报》发表署名文章《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大道同行命运与共》,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时代要求和主要内容,系统阐述中国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提供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表示中国和尼泊尔都是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有之义。中国看待民族问题从不是狭隘民族主义式的,而是怀有“天下一家”的普遍关怀,希望以中国智慧指出一条保护文化多样性、避免民族冲突陷阱、促进共同繁荣的道路。文章内容如下:

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专门法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法治里程碑。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创灿烂中华文化,共育伟大民族精神,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深化对做好党的民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目的是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中国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

与时俱进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顺应了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势,反映了中国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共7章65条,系统规定新时代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明确坚持“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

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各类教育体系,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增进共同性并不意味着消灭差异性,尊重差异性不是固化差异。

明确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也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鼓励各民族交流互鉴融通,实现共同繁荣。

确立支持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政策,帮助其融入国家发展议程,满足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愿望。真正践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承诺。

规定依法追究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立足国情、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是行使主权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的必要之举。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施行,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聚起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中国和尼泊尔都是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有之义。中国看待民族问题从不是狭隘民族主义式的,而是怀有“天下一家”的普遍关怀,不仅立足于国内民族团结,更希望以中国智慧指出一条保护文化多样性、避免民族冲突陷阱、促进共同繁荣的道路,为世界多民族国家提供实用借鉴,携手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勇毅前行,开创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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